关于进一步严肃普通高校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2-07-04 点击数: 文章来源:监察处、纪委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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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大纪发【2012】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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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严肃普通高校招生纪律
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二级党组织,校属各单位:
2012年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,国家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对招生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和纪律要求。为严肃招生纪律,规范招生行为,维护考生和学校利益,确保招生录取公开、公平、公正进行,经学校研究,现将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严肃普通高校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》(湘教通[2012]22号)予以转发,请认真学习宣传,坚决贯彻执行。
附件:关于进一步严肃普通高校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
中共湘潭大学纪律监察委员会
湘 潭 大 学 监 察 处
2012年7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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抄 送: |
校党委委员、校领导,校长助理,总会计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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